2019年五一、端午将至,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等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现将我院五一、端午期间严明纪律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全院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自觉做到“十二个严禁”:
一、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土特产以及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
三、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
四、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
五、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六、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
七、严禁接受下级、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八、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礼品、消费卡等;
九、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
十、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十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十二、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学院党委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委员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教育,运用多种形式,早提醒,把各项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位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全院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带头崇廉拒腐,远离纪律红线,抵制不良风气,树立良好家风。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上述纪律要求的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及有关领导责任,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