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全国技工院校招生宣传画设计征集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5-12-25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2341 打印本文

关于开展2016全国技工院校招生宣传画设计征集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全国技工院校招生宣传画设计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各技工院校:

为做好全国技工院校2016年招生宣传工作,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委托,《职业》杂志社决定开展2016全国技工院校招生宣传画设计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设计征集活动以“新技能、新技师、新技校”为主题,目的是征集能够体现技工院校办学特色、符合开展全国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需求的宣传作品,为2016年在全国集中开展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提供支持。

二、征集范围

此次征集活动的参加对象为全国技工院校在校师生,由技工院校统一组织创作,并统一提交作品。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应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体现新技能、新技校、新技师特有的文化气息,兼有图形和精练的广告语。作品应构图简洁,色彩明快,形象鲜明,特点突出,具有独特的艺术创意和感染力。

2.此次设计作品鼓励创新,内容可不拘一格,可采用多种表现形式,单幅和系列作品(控制在5幅以内)均可。格式方面采用竖式,尺寸大小为420mm×594mm,分辨率不低于300。作品中需包含“全国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字样,落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作品加边框注明作者及单位。

3.作品创作严禁抄袭,因抄袭引起的任何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4.提交作品时需提供作品源文件(PSD或AI格式)、预览图(JPG格式),同时填写《2016年全国技工院校招生宣传画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见附件1)。

5.此次活动为公益活动,获奖作品将向全社会公开,供技工院校免费使用。作者向主办方提交作品时,视为同意免费使用。

四、设置奖项

本次活动拟设置作品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

同时设优秀组织奖10个,用以表彰在活动中表现积极的相关组织单位。

获奖个人和单位都将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

五、时间安排

为配合2016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本次征集活动时间自2016年1月开始,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4月中旬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在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出版集团网站、职业杂志及其他媒体上公开发布。

六、几点建议

1.学校可把参赛过程当成学生自我教育的过程。通过发动学生广泛参与,更加强化学生对“新技能、新技师、新技校”的认识,增强荣誉感和使命感。

2.把参赛过程当成项目教学的过程。有关专业可以把参赛过程当成教学过程,认真组织,在提供高质量作品的同时,也促进有关专业教学。

七、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zhiyezazhi@163.com

活动办公室电话:010-84657799、64951835。

活动专用QQ群:222952062。

传真:010-6495338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号。

联系人:杨生文、董晨阳、董航。

附件:

1.2016全国技工院校招生宣传画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

2.参考案例:2015年全国技工院校招生宣传画获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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