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3-20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2335 打印本文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职院校:

      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构建以学生发展为本、贯彻现代职业教育理念的课堂教学模式,提升教师教学能力,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我厅决定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开展2016年度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奖项设置        1.省教育厅设立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制定评选实施方案,遴选、组织专家组,以及评选的日常工作等。        2.评选活动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5%、25%和30%。获奖的优质课由省教育厅颁发证书,并对获得一、二等奖优质课教学的辅导教师予以表彰。对评选活动中涌现的以学生发展为本、勇于改革创新、体现职业教育先进理念的优质课,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全省性的示范课教学观摩活动,宣传推广优质课教学案例和模式。        二、参评对象和推荐名额        1.参评对象。全省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下同)的在职教师、有关高职院校专职承担中职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和全省各级职教教研机构教研人员。        2.推荐名额的分配。各省辖市推荐名额以上年底在职教师人数为基本依据,结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技能竞赛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上年优质课教学的申报和获奖情况、论文评选的学术不端检测情况,进行综合测算确定(见附件1)。       各省直管县(市)、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职院校的推荐候选名额原则上为每县(市、院校)3名,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技能竞赛等工作开展情况较好,以及教师队伍规模大、上年优质课教学获奖率高的单位,可视全省实际推荐情况适当增加名额。       中德合作职业教育教学模式项目学校可单独针对中德项目专业各申报1名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全省共计40名。       全省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的推荐名额共计840名。        三、评选原则和要求        1.省级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按评选和推荐程序进行,做到政策、指标、标准、程序、结果“五公开”。对于弄虚作假、未按规定程序评选者,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或本人全省通报批评或相应的处理。        2.评选工作要立足于面向全体教师和专业(学科),层层推荐选拔。要注重五个结合,即评优活动与创建品牌示范专业、特色专业相结合,与打造精品课程相结合,与加强教学研究和促进任务引领型课程实施相结合,与培育“双师型”教学团队相结合,与推进信息化教学和资源库建设相结合。坚持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兼顾的原则,对农村学校的参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照顾。        3.评选工作要加强集体探究,共同切磋教学技艺,倡导行业企业专家对教学的深度参与;要致力于课堂教学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任务引领,强调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突出“做中学、做中教”,彰显职教特色;要鼓励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形成一批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优秀教学范例。        4.参评课程内容必须按教学计划进行,采用在其任教的班级中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评课,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不能搞排练,不得弄虚作假,以反映参赛课的真实性。推荐参加市级或省级复评的优质课课程内容均需按教学计划进行,不能与初评重复。若参评学校推荐两人或两人以上参加市级或省级复评的,专业课教师的比例应不少于50%。        四、评选办法和标准        1.评选办法。学校初评由参赛教师按本人学期授课计划自行申报。在授课计划规定的授课时间内,通过说课、听课、评课的方式进行。说课,由教师本人简述参赛课的教学目标、教学过程与方法设计,教学重点的把控,难点的突破,以及教学改革创新要点等;听课,由校评审组和相关学科、相关专业的教师共同参与;评课,采用集体评议、填写课堂教学评价表的办法进行。市级、省级复评时由各评审专家组根据参赛教师授课计划,与参赛教师确定复评时间,并按排定的时间到参赛教师所在学校随堂听课、评课,参赛教师须在上课结束后进行说课,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专家组现场进行点评(当场不反馈结果)。        2.评选标准。2016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标准的着重点是引导教师贯彻现代职业教育先进理念,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转变教师角色,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使课堂教学更贴近学生实际,更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认知规律,提升学生的课堂学习效果(见附件2)。        五、评选程序       全省优质课教学的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逐级推荐、市和省两级评选的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和学校推荐。各中等职业学校首先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领会评选文件精神,鼓励教师争创优质课并积极申报,保证评选工作的群众性和广泛性;其次,要对教师申报的课程进行全面的评教,在此基础上推荐出本校的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每名教师限申报一节优质课,申报人如有辅导教师,限报一名。        2.市级评选。各省辖市教育局按照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对学校推荐的候选教师的讲授课程进行评选。评选结束后,按各地的分配名额和设奖比例,向省教育厅上报一、二、三等奖推荐名单和未获奖名单(附件4),省辖市可按推荐名额的20%推荐上报一等奖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各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推荐上报1名一、二等奖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中德项目专业的候选教师由省辖市(省直管县、省属学校)直接推荐上报。       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职院校的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名单直接报省职教教研室。        3.省级评选。省级优质课教学的评选工作于4月份进行。省优质课评审专家组深入到省辖市推荐为一等奖的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所在的学校进行逐一听课、量化打分和评审认定,并对推荐为二、三等奖的优质课教学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奖励等次。       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职院校及中德项目专业的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奖励等次由省优质课评审专家组直接到学校听课确定,其中中德项目专业的优质课教学采取集中评审、借班上课的评审形式。        六、申报流程       各地和各省属院校应按规定时间将参加省级优质课评选的有关材料报省职教教研室。报送材料包括:        1.《2016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登记表》一式2份(见附件3),要求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        2.《2016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汇总表》一式2份(见附件4),需加盖市(县)教育局(省属院校)公章并报送电子稿(中德项目专业优质课参评教师汇总表需要单独填写);        3.参加省级优质课评选的教师的授课计划,学校初评阶段的说课稿和参赛课教案,市级复评阶段的说课稿和参赛课教案。上述资料只需提供电子稿。省级复评阶段的说课稿和参赛课教案等纸质材料于评选现场提交给评委。        4.各地和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评选和推荐工作总结一份(说明评选情况、推荐结果及意见建议),并报送电子稿。       为保证评选结果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各地、各省属院校需对报送材料严格审核。以上纸质材料可通过快递邮寄报送,电子档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送时间:2016年4月5-7日       报送(邮寄)地点:郑州市农业路2号(农业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河南机电学校院内综合楼北侧320室。       联系人:李劲松 李 槟       联系电话:0371—65900978       电子邮箱:65900978@163.com       附件:1.2016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6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标准             3.2016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登记表           4.2016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汇总表 河南省教育厅 2016年3月14日
核发:admin 点击数:2335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