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技师学院1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简章
日期:2018-08-22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2431 打印本文

为满足学院发展和工作需要,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平顶山技师学院开发公益性岗位10个,经人社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我市辖区内,2015年以来进行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援助对象的普通高校毕业(含技师学院毕业的高级工或预备技师)就业困难学生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的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城镇“4050”人员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安排,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审核时间:2018年8月27—28日(9:00-17:00)

2、报名审核地点:平顶山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湛河区湛南东路学院科技楼二楼会议室)

3、报名审核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审核。1、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应聘,须提交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和认定类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信息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技师学院毕业生提供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证。2、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应聘,须提交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和认定类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初中及以上学历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附3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四、招聘办法和待遇

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应聘,按照”先特困后困难,先本科(预备技师)后专科(技师学院毕业的高级工),专业对口优先”的原则进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应聘,按照“先特困后困难”的原则进行。应聘人员经考核后择优聘用,合同期限3年。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高校毕业生月工资不低于2236元,其他就业援助对象不低于2064元,根据最低工资标准随涨,并交纳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7231651(学院)   监督电话:7231655(学院)



平顶山技师学院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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