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技师学院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河南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学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校、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先进单位、省职教攻坚先进单位和省校企合作先进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国家首批示范性职业技能鉴定所、职业培训教研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职校医、护理人员、心理咨询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职校医2人、专职护士1人、专职心理咨询师1人。
二、招聘组织
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次招聘的各项工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在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做好本次招聘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岗位职责
(一)专职校医岗位职责
1.对常见病,如感冒发烧,跌打损伤等进行诊断和治疗,开具药物;
2.有计划地进行不同季节流行病的预防宣传工作,并及时记录,发现病情及时隔离,严格执行传染病学生复课前检查制度;
3.建立学生健康管理档案,收集整理及统计分析学生的健康资料;
4.采取多种形式(海报、讲座、视频播放、国旗下讲话等),向全校工作人员、学生及家长宣传卫生保健常识;
5.根据省市区要求,组织学生进行健康检查、疫苗接种等活动。
(二)专职护士岗位职责
1.在校医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各类病人的评估、疾病知识宣教,准确完成各种护理记录;
3.全面了解病情,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修改护理计划并实施。
(三)心理咨询师岗位职责
1.面向学生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如个体咨询、团体辅导、危机干预、心理测试、教学培训、指导学生活动等);
2.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相关的科研活动。
四、任职要求
1.校医要求医学、药学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护士要求护理学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心理咨询师要求本科以上学历;
2.其中校医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护士年龄不超过45岁(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以上岗位均需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4.校医需取得医学从业资格证及中级以上职称,护士需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及中级以上职称,心理咨询师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
6.责任心强,执行力强,对突发情况反应及时。
五、应聘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须提供个人简历(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工作简历、主要学术成果等)和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报名时请将以上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418522688@qq.com。电子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岗位+姓名+手机号”格式。截止日期:2020年12月27日18时。
六、人员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
1.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平顶山技师学院网站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在办妥全部手续后到校报到,签订人事代理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学院组织对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3.如因聘用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人事、工资关系、社会保险等手续无法正常办理,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二)待遇:参照学院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
七、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报名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监督电话:0375-7231655(监察室)
(三)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电话:0375-7231651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平顶山技师学院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