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招标评审工作,提高评标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确保招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投标人合法权益,现面向全院征集院内评标专家。
一、应征条件和要求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自觉接受监督,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了解有关招标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招投标和评标知识,有招标项目类似的实践经验。
(三)具有中级职称或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及以上。
二、评标专家库类别
(一)货物类:主要参与各种物品招标采购的评审工作。物品包括仪器设备、家具、图书、教材、办公用品等物资。
(二)工程类:主要参与工程招标的评审工作。工程包括建筑物的新建、改造、装饰、修缮、设计、监理、园林绿化等。
(三)服务类:主要参与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的招标评审工作。
三、评标专家权利
(一)接受学院聘请,担任评审委员会成员。
(二)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三)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活动可以依法取得劳务报酬。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评标专家义务
(一)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审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主动提出更换。
(二)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三)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
(四)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专家库的组建
专家库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申报表(见附表)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学院国资处(电子邮箱:pdsjsxygzc@163.com)。国资处对申请人进行汇总审核,提出入库专家的建议名单,报学院采购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后入库专家递送纸质材料至国资处存档。
六、其它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4日止。
(二)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13017551168
地点:科技楼二楼国资处办公室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