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
日期:2021-11-07 00:00:00  发布人:admin2  浏览量:3916 打印本文

全体师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持续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切实做好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应急状态。日常防疫工作严格按照“九制度三方案”进行,各值班岗位人员严守工作纪律,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落细,并保持联络畅通。

二、严查在职教工校外培训情况。各部门认真排查所属人员,确保在职教工决不能违规组织、参与及其他形式开展的校外培训活动。

三、落实落细疫情防控要求。

1.及时关注国内疫情通报情况,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市,所有离平返平师生必须履行报备程序。返平后第一时间做核酸检测,在核算检测没有出结果之前,不得进入校园,并按照疫情防控居家隔离和上报所在社区。

2.保卫处把好入校第一关。全体师生必须主动配合门卫安保人员检查“双码”和测温的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入校,入校人员务必做到身份核验、健康码、行程码核查、扫码测温。 “双码”及体温任何一项出现异常情况,不得进入校园。

3.不接触中高风险地区返平各类人员,不参加聚集性聚会,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4.学生在周末往返学校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必须乘坐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全体教工(走读学生)在往返途中要求做到家庭、学校“两点一线”,不得进入密闭的公共场所或者到人员密集的地方。

5.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外地学生节假日尽量留校,留校期间不得外出离校。(进入疫情防控应急状态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上课)。

6.学生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及时报告。教工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做好安全防护前往医院就诊,但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戴口罩、不触摸公共物品、勤洗手,宿舍、教室勤通风。

8.近期为最大限度减少接触外部人员,自即日起,全体师生在校期间不得点外卖配送及网购配送。

9.各类会议控制人数并提前报备,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按照流程报批审核。涉外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持有效核算检测证明,查验行程码、健康码、测温等程序。

10.物业公司加大对教室、宿舍、办公室、校内公共场所及高频接触使用部位的消毒频次。物业公司、餐饮公司、超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学院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并定期做核酸检测。

11、各部门负责人必须清晰掌握本部门人员行动轨迹,班主任老师必须掌握每一个学生的行动轨迹。

四、加强疫苗接种。各班主任摸排清楚,做到应接尽接,建立疫情防控保障屏障。

五、压实责任,严明纪律。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对于责任落实不力、防控把关不严、失职渎职、不服从不配合的、谎报瞒报者,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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