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将至,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抓重要时间节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防止可能反弹回潮的“四风”问题,确保务实节俭廉洁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现重申相关纪律如下:
1、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公务用车或违规租车借车;
2、严禁使用公款安排吃喝、旅游、送礼等活动,严禁用公款为个人活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3、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会员卡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4、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物品、消费卡等;
5、严禁在探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接受公款宴请和接待;
6、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
7、严禁接受学生或家长宴请,收受学生或家长赠送的礼金、礼品或有价证券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各党支部、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党纪党规和廉政新规定的学习、贯彻、落实,及时将有关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带头崇廉拒腐,远离纪律红线,抵制不良风气。时刻紧盯本部门“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聚焦花样翻新特别是吃喝风抬头等突出问题,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推动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上述纪律要求的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及有关领导责任,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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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