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高级技工学校考勤管理办法
日期:2016-01-06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2249 打印本文

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作质量,激发工作积极性,搞好学校理论实习指导教师行管工勤人员定量考核津贴发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考勤管理办法。

一、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

     1、请假条实行双联单,学校统一印制。

     2在校办公室领取请假条并填写,底联统一备案。

     3教职工请假一天,由部门领导签批请假二天,由部门领导、主管校长签批;请假三天及以上,由部门领导、主管校长校长签批

4、中层干部请假一由主管校长签批;请假及以上,由主管校长校长签批

5、各级签批手续办妥方可离校。如有特大紧急情况,电话告知,事后当天补办手续,原则上不允许补假。

6、请假条的另一联写清请销假内容,请到哪一级销到哪一级。请假条、签到表由各部门在下一月上报考核分数、津贴数据等材料时一同上报。

    二、缺勤扣发工资津贴情况

7、旷工、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的人员,按办公室和部门统计反馈情况核算,严格按照《平顶山高级技工学校津贴发放办法》《行管工勤人员津贴考核发放规定》、《理论教师定量考核细则》《实习指导教师定量考核细则》执行。

8、量化的分值折算成币值,教务处负责理论教师,实习工厂负责实习指导教师,组宣处负责行管工勤人员并进行全校的汇总和审核。

9、经学校批准,参加各类学习进修者,实行请销假,各项待遇按教职工进修规定执行。

10、产假、婚假、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例行请假手续。

    其它相关事宜

11、严格实行请假制度,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考勤第一责任人,副校长为所管相关部门考勤第一责任人,校长为全校考勤第一责任人。

12、学校不定期对出勤、考勤进行检查。若发现所报考勤与平时统计和学校检查及反馈情况不符,弄虚作假,扣相关责任人10——20分。

13、对严重失职或有作弊行为的个人或责任人,造成恶劣影响或事故,应付相应的全部责任。

14、没有履行假制度和签到制度(工作日每天签到)的部门和个人,组宣处不予接收津贴数据等材料。

四、本办法与学校津贴发放办法考核细则同时发挥效能。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平技[2000]19号《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技工学校考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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