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清单 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
日期:2016-03-13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2573 打印本文

日前,学院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印发的《平顶山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清单以分条列举方式一一划定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等三方面37项主体责任,以及纪委、派驻纪检组33项监督责任,总计70项责任。

在主体责任方面,根据不同责任主体,清单既明确了集体责任,又划定了个人责任,既有共性责任,又有个性责任。其中,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包括严明纪律规矩、选好用好干部、支持案件审查等七大类25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包括实行廉政提醒常态化、及时报告重大问题等7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包括履行“一岗双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等5项。

      在监督责任方面,明确纪委的责任包括维护党的纪律、压实”两个责任“、严格执纪问责等五方面22项监督责任,派驻纪检组责任包括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执纪问责等四大类11项。

会上,院长、党委副书记周宝西强调要求,全院党员干部要紧扣“纪挺法前”,落实两个清单责任,各支部要进一步认真传达学习,领会精神实质、精准工作任务、积极参与“二次创业”,打造平顶山市职业教育新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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