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9-30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2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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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部门:
国庆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相关文件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生,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花卉、食品等节礼;
2、严禁收受各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接受宴请;
3、严禁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4、违规操办婚丧喜宴事宜或者借机敛财;
5、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活动;
6、严禁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
7、严禁公车私驾和公车私用;国庆节期间,学院车辆一律停放在校内指定车位。
请全体教职工监督。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抵制不良风气,丰富节日内涵。( 电子信箱:PDSJSXYJCS@163.COM
联系电话:0375—2092055 刘大江13383756977 翟魁军13938652369)
纪检监察室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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