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院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应对机制,有效引导网络舆论,妥善处置网上负面舆情,维护学院和谐稳定,制订本办法。
一、学院成立网络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网络舆情变化规律,建立有效引导和控制网络舆情的工作机制;负责网络舆情信息员和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指导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对重大网络舆情进行引导、协调和管理。
二、按照“政治可靠、知识丰富、数量充足、熟悉网络语言特点和规律”的标准,组建舆情站,从各二级学院选拔成立一支舆情、网评员队伍。
三、建立网络舆情管理值班制度。舆情站安排好监控值班表,实行轮流值班制度。舆情、网评员要主动关注学院百度贴吧等学生注册密集的贴吧、论坛,以及校园网等主流网站网上动态,及时汇总、反馈舆情。定期在贴吧、网上进行宣传、评论,积极引导网上舆论。主要针对学院重大突发事件,尤其是对不良信息和恶意炒作、网评文章,及时澄清事实真相,矫正视听、引导舆论、维护形象。
四、舆情、网评员发现涉校舆情后,应第一时间上报舆情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调查了解情况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网上舆情,网上解决;堵疏结合,妥善处置。对于重大网络舆情,舆情领导小组应适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正面信息宣传,妥善处置负面信息,依法及时封堵和删除有害信息。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涉事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院领导,重大事件报告学院主要领导。同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
六、网络舆论引导工作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效管理、正确引导”原则进行,需要组织网上舆论引导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引导口径,舆情、网评员在指导下进行舆论引导。
七、严肃网络舆情管理的工作纪律。学院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单位或职务名义在网上发布信息,不得以单位或职务名义接受媒体采访。
八、重大群体突发事件、敏感事件、网络舆情热点事件的报告、新闻通稿、须经舆情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需要对外披露信息时由学院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
九、实行网络舆情处置与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网络舆情处置纳入考核体系,对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瞒报和漏报网络舆情,失职、渎职、擅自发布虚假信息报道,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