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校携手 共育英才 ——我院与平顶山学院签订校校合作协议
日期:2019-03-14 00:00:00  发布人:admin2  浏览量:2293 打印本文


      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3月13日,平顶山学院副校长李波等一行8人莅临我院签订校校合作协议。我院院长周宝西、副院长张鸽、院长助理秦建中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本次签约仪式。

      在院领导的陪同下,李波校长一行实地参观了实训楼、一号楼广场、操场等,了解我院建设发展规划情况。随后在科技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周院长对李校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从办学历史、学生规模、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面介绍了我院基本情况。他表示,平顶山学院办学成果突出,在办学理念和创新发展方面,给予我院很好启发和示范。今天两校携手共进,开启了校校合作的新征程。他表示,当前国家大力振兴职业教育,高度重视技能培养,我院面临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我们将借助校校合作这一平台,开展务实有效的合作,推动我院内涵发展。

      李波校长对我院长期以来的合作支持表示由衷地感谢。他首先介绍了平顶山学院的办学历史、发展概况、办学理念、专业建设、校企合作等基本情况。他希望两校在学生培养、教师交流、产教融合等方面开展密切合作,并真诚邀请我院去平顶山学院考察指导。他表示,两校具有许多共通性,在办学层次和专业设置上具有互补性,此次将我院做为平顶山学院教育实践基地,希望两校发挥资源优势,在师资共融、本科职业教育发展上更加深度合作,共同推动职业教育事业发展,为平顶山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随后,周宝西院长、李波校长代表双方签订了校校合作协议并举行了揭牌仪式。

       根据校校合作协议,平顶山学院与我院形成长期、全面、深度的合作关系。双方将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为指导思想,恪守“互惠互利、相互支持”的基本原则,在人才培养培训、人才交流、科学研究、产教融合等方面开展双边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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