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倡导安全文明出行,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当前我市已经进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也是学院申报文明校园标兵的重要节点,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号召,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全面提升文明城市形象,特向全体师生员工发出骑乘电动自行车安全文明出行倡议:
一、自觉佩戴头盔。骑乘电动自行车(含共享单车)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养成良好的佩戴习惯。
二、按时上牌照。请全院师生员工及家属尽可能于本月底前将上牌照事宜完成。
三、遵守交通秩序。恪守安全文明出行理念,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电动自行车(含共享单车)在非机动车道内顺向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抢黄灯,不逆行,不超速,不猛拐,不并排行驶,礼让行人。
四、车辆有序停放。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电单车)要规范有序停放到非机动车停车位内,不占用行车道和盲道,不堵塞消防通道,不影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
五、发挥表率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自觉遵规守法,争做交通出行的宣传者、践行者、监督者,积极引导、劝导身边亲人朋友文明骑乘、安全出行。
根据上级文明办要求,所有文明单位(校园)干部、职工都要带头电动车上牌照,骑行戴头盔。近期,交警队会在路上严查,对没有上牌照和没有戴头盔的要暂扣电动车,并要进行罚款。
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每一位师生积极参与,让我们共同行动,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坚决摒弃不文明交通行为,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平顶山技师学院文明办
二〇二二年七月